濮阳消防工程安装的一般要求
1.濮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将图纸和资料送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消防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批准,并颁发濮阳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施工前必须经消防机构颁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及材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条件:
本市消防厂家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本市销售的消防产品,应当在有效期内持有北京销售验证证书。在选择时,应检查证书中列出的产品是否与所需产品一致。
国家质量检验中心对固定灭火系统、耐火构件、耐火涂料进行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消防电子产品应有有效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选用的高低压柜和各种箱式屏幕必须由机械部和电力部批准的指定工厂生产;进口电气产品必须经国家商检局批准,设备上有铭牌。
建筑电气施工中使用的电线、电缆、开关等产品应符合中国电工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应具有安全检查报告、安装说明和国家标准检查证书。